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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评估,主要考虑回收风险,因此需要估计可能的坏账损失。应收账款评估公式为:
应收账款的评估值=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已确定的坏账损失-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与费用
已确定的坏账损失是指评估时债务人已经死亡或破产,以及有明显证据证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需要根据企业与债务人的业务往来和债务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判断。对预计坏账损失的定量分析有以下2种方法。
1、坏账比例法。此法是按坏账占全部应收账款的比例来判断不可收回的应收账款,从而确定坏账损失的数额。坏账比例的确定,可以根据被评估企业前若干年(一般为3~5年)的实际坏账损失额与其应收账款发生额的比例确定。
2、账龄分析法。此法是根据应收账款账龄的长短,分析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的金额及其产生坏账的可能性。一般来说,应收账款账龄越长,产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可将应收账款按账龄长短分成不同的组别,按不同组别估计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进而估计坏账损失的金额。
其他应收款的评估方法参照应收账款的评估方法。
预付账款一般不存在损失的风险,所以其账面价值可以直接作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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