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价值鉴证证明,在税收业务中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使用。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的案件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称“旁证”。
资产评估报告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的税收业务包括:
1、税款核定;
2、资产损失;
3、特别纳税调整;
4、存量房交易。
资产评估可以作为间接证据使用的税收业务包括:
1、在债务重组、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企业合并、企业分立、资产/股权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等重组业务中,作为交易价格公允的合法性证明;
在企业清算中,作为资产的可变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