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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定价法(OPM)在公司股权整体评估价值分配中的应用

行业资讯 2020-06-11

随着我国外向型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走出去”“一带一路”等战略的深入推进,很多国内企业实施了国际化战略,日益频繁地参与境外企业的投资并购。在国外,尤其在英美企业中,拥有

      随着我国外向型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走出去”“一带一路”等战略的深入推进,很多国内企业实施了国际化战略,日益频繁地参与境外企业的投资并购。在国外,尤其在英美企业中,拥有普通股和优先股等多种股权的情况比较常见。在海外并购时经常涉及到复杂股权结构企业的不同种类股权评估。

      在国内,自2013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和2014年3月证监会颁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以来,已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了优先股,在公司普通种类股权之外,增加了其他种类股权。

      评估实务中越来越多涉及到普通股与优先股的价值评估,简单以发行时确定的优先股股息率,通过鼓励贴现模型得出优先股价值,最后从企业整体价值中扣除优先股价值后确定普通股价值的评估方法有很大局限性,难以满足实务需要。

      如何对复杂股权结构下公司股权整体评估价值在各类股权价值中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成为资产评估业面临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在对国外公司普通股公允价值评估时,针对公司拥有的复杂股权结构,基于各类股权的不同权利,尝试采用期权定价法(OPM)对公司股权整体评估价值在其普通股、优先股、员工股票期权及认股权证之间进行具体分配。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基于科创企业特点,科创板设置了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在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同时,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上市。这将进一步推动上市及非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多元化发展。开展公司股权整体评估价值分配应用研究迫在眉睫。